出版印深圳市步壳印与图书发行的常用术语(三)
(21)编译( compile and translate)。译者在出版物上署名的形式之一。译者在两种以上不同内容的资料中进行编译,然后把这些资料汇编成册。一般以译为主,但也有编的成分。
(22)自投稿( unsolicited manuscript)。著译者主动投交编辑部门的稿件。
(23)齐、清、定( complete, clear and final)。编辑部门对书稿的要求。齐,指书稿的内容(包括文稿、图稿、目录等)要齐全。清,指文字稿的稿面要清楚,删去的文字必须用红笔涂死,不能用校对的删除符号,图稿必须上墨,线条要规范,稿面上不能有脏点。定,指书稿的内容必须是定稿,不能在稿面上留下没有解决的问题。齐、清、定既可以是编辑部门对著译者投交书稿的要求也可以是出版部门对编辑所发书稿的要求。
(24)初审( first check)。出版社三级审稿制中的第一个审次一般由该书稿的责任编辑承担。初审者一般要对书稿反复审读几遍,要看书稿是否齐全,观点有无问题,理论陈述是否正确,文字表达能力如何,体例格式是否规范。在审读过程中要随时记笔记。审读完毕,要写出审读报告,列出审读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作出基本评价,提出处理意见,是采用、退改还是退稿。
(25)复审( reexamine)。出版社三级审稿制中的第二个审次,一般由编辑室主任或具有高级编辑职称的资深编辑承担。复审者首先要审阅初审报告,然后针对初审提出的问题,抽出部分书稿进行复审。复审还要对全书的框架结构、基本观点及主题思想进行复审。复审完毕要写出复审意见,除对初审意见做出明确答复外,要明确提出对书稿的处理意见。
(26)终审( final judgment)。三级审稿制中的最后一个审次,一般由总编辑或由总编辑委派的具有高级编辑职称的编辑承担。终审者首先审阅初审报告和复审意见,然后抽审部分书稿,看前面两个审次提出的问题是否成立,书稿是否符合党的出版方针和本社的出书范围,并作出编审决定。终审决定是由出版社对书稿的最终审定结果
(27)发稿(fe或 distribute news dispatches)。书稿经过责任编辑的编辑加工,编辑主任的复审、总编辑的终审之后,由编辑室把书稿发送到出版部门称发稿。
(28)发稿单( progress sheet)。责任编辑填发的发稿文件,由编辑室主任和总编辑签发。一般是一式几份,除一份随同书稿发送至出版部门,一份责任编辑留底以外,其余还要送交编务、财务备查。发稿单上要详细写明书稿名称;作者姓名及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书稿的总页数、字数、插图的幅数,以及开本、估计定价、读者对象、内容提要等。有时还要写明对本书的版式设计、封面设计的要求及计酬标准等。
(29)内容提要( informative abstract)。又称内容简介,是责任编辑在完成全部书稿的编辑加工以后,用简练的文字对本书主要内容的概括。内容提要除了用于图书征订外,往往印在图书封里或其他的部位,用于向读者简要地介绍全书内容。
(30)目录( contents)。图书篇、章、节、目标题排列的记录。既是读者翻阅检索的工具,也是图书内容准确的概括。目录中,篇、章、节、目的标题必须与正文的标题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