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对平面设计的形式美法则一:“形”与“意”【步壳印深圳市步壳印】
“平面”是由“形”和“意”组成。其目的是以“形”达“意”,即将特定的信息和概念视觉化地再现。形式作为一种特定的信息传递方式,对于概念转化和传递不仅仅是1:1的,而应该是大于或等于1,也就是说,形式对原概念不仅仅是简单的陈述,而是升华和提取的再创造过程。平面设计也可以说是一个“以意生象,以象生意”的过程,即根据内容创造形象,通过形象传达意义
平面设计在一定意义上是指有针对性地表现或创造某种事物和形态时所经历的内心活动到外在表现形式的过程。运用于不同载体的视觉设计又有其不同的表现特征,而平面视觉传达设计可以说是由主题内容信息即意”,通过设计者复杂的心理活动,运用联想整合的方式并利用造型形式法则创造出可视的形象和情节即“象”,并通过这个形象和情节,直接或间接地对内容进行了再现或象征,而观众则通过媒体的传播、通过视觉感应,获取到相应的信息并引发联想,产生心理效应,故我们把此类设计称为一种意象设计。在平面设计中设计者是借助形象来传达其理解了信息内容后所产生的意念。赋予各种意念、情感和经验以具体的形式,是拓宽我们意识范围的种手段
“平面”的形式是感觉的结果和内心的观念的产物,设计上的灵感,就是如何把所要传达的信息转换成可视图形的创意。怎样思考及运用适当的意念去表达设计的内容?怎样将创意变成平面图形经由视觉传递?香港设计师靳埭强谈及设计意念与形式的相互关系时说:意念有赖形式的传递;形式依靠意念赋予生命。
形式最宽泛的意义是指任何特定事物的所有感知特点的结合,形式是多种可视因素的总结构。内容及意念是缘由,它存在于外在形式之中。”以,意念与形式必须融合于平面之中,创意则来自想象力丰富的头脑以及自由而有意识地使用、处理感觉经验因素的能力。意念是设计的灵魂,形式则是躯体。在平面设计的过程中,要求始终牢牢地把握着内容的含义。以意生形,以形达意,并选择准确的、有说服力的形象和想象组织关系来成功地完成设计信息的准确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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