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shua色彩的基础知识
色彩的定义
色彩是日常的视觉经验中的一种状态,这是一种含糊的表述。物理学家从光的分光反射率及透射率来考虑色,而化学家却从颜料和染料的化学成分来考虑色。文学家对色的说明更为直截了当,所谓色就是被破坏了的光。生理学认为,色在视觉中是一种由电子化学作用而产生的感觉现象。精神物理学则认为,色是具有色刺激特性的色感觉。最后这种说法似乎更接近于人们通常意义上的理解
色彩产生的原理
色彩从根本上说是光的一种表现形式。不同波长的光可以引起人眼不同的色彩感觉,因此,不同的光源便有不同的颜色,而受光体则根据对光的吸收和反射能力呈现出千差万别的颜色。由此引发出色彩学的一系列问题:颜色的分类(彩色与非彩色),特性(色相、纯度、明度混合(色光混合、色料混合、视觉混合)等。色彩学家总结了前人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建立了相关的色彩理论和色彩系统。
总之,人们要想看见色彩,就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第一是光,光是产生色彩的条件,色彩是光被感知的结果,漆黑一片的夜晚什么都看不见也就无色彩可言了,即无光就无色彩
第二是物体,只有光线而没有物体,人们依然不能感知色彩
第三是眼睛,人眼中有视觉感色蛋白质,大脑可以辨识色彩。人的眼睛与光线、物体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通过光、物体、眼睛和大脑发生关系的过程,才能产生色彩。人们要想看到色彩必须先有光,这个光可以是太阳光的自然光源,也可以是灯光等照明设备发出的人造光源。当光线照射到物体上,物体吸收了部分光,而反射出来的光线被我们的眼睛看到视觉神经将这种刺激传递给大脑的视觉中枢,我们才能看到物体,看到色彩。
人们日常生活中见到的物体大多是不发光的,但它们表现出不同的色彩。
这一现象的形成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物体自身质地的不同,反射光线的能力有差异;
二是光照的差别光线照射在物体上时,由于物体表面纹理质地的差别,物体吸收一部分光线,反射一部分光线,因为反射光在视网膜上形成刺激,所以我们就看到了特定的色相。
我们把物体在白天自然光下呈现出的色彩称为固有色彩,但是固有色彩的概念往往忽略了物体本身所具有的结构和相关的纹理化的组织编排,这正是造成不同色相差别的原因物体色与光源色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当光源色与物体色配合使用得当,融合而又协调时,会增强物体属性的感觉及作品的表现力,而不恰当的使用也会毁坏物体的形象及属性觉。如用暖红色或橙色的光线照射肉类或熟食品,会使其显得新鲜和清香,引起食欲;如用蓝绿色照射,则会出现完全相反的效果,会使其变得如同发霉一样。光源色与物体色的科学配合与运用,对展示设计、装潢设计、广告摄影及环境艺术设计等领域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深运的意义。